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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二、地上狗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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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乐还是被甩飞了出气,在天狗接连的痛呼中,常乐趴在地上抹去了脸上的沙尘。刚刚只顾着进攻,没有防护眼睛,被天狗打入了大量的沙尘,眼泪流出后眼前模糊不堪,完全不能视物。

“树要被天狗拽断了,救我!”殷红的呼救声,突然从侧后方传来。

常乐赶紧摸索着向这个方向靠过去。

可是才走出两步,一股呼啸之风迎面袭来,常乐赶紧机警的后倒四肢高举,用手脚先预防不测。

殷红则看得天狗的身体被赤炼火鞭拉直在了半空中,并不能扑倒到常乐身上。

常乐阴损的招数对天狗造成了难以忍受的痛苦,也完全激发出天狗的凶性,挣扎的拉拽不仅将树干快要从地上拔起,殷红由于一直不愿松开手上的鞭柄,也被一路拉下了树干,到了天狗可以攻击到的位置,所以殷红才会向常乐呼救。

但天狗显然更痛恨常乐,在看到常乐靠过来后,转向凶猛的扑了过去,还好常乐后倒了。让天狗只能够到身前半尺,再难寸进。

天狗见仇人近在咫尺却够不着,凶性彻底被激发,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嚎中,身体也似乎暂时适应了剧痛,居然真将身后的树干从地上拔起,继续向着常乐扑来。

常乐的眼睛终于能勉强视物,看着疯狂蹬着地面扑向自己的天狗,除了退,失去武器后没有其他任何办法。

树干上的殷红感受到树的歪倒,只能松开了赤炼火鞭,努力滚向一旁,而树干歪倒的方向正好是天狗和常乐所在。

常乐由于背离地面,正好看到树干倒来,赶快连续懒驴打滚的躲开,天狗只是上半身转向,继续追击,结果树干正好砸倒在天狗的腰身上。

在一声凄惨的哀呼中,天狗前爪灵活的抓地,想要继续追击,但后肢已经完成失去了知觉,带动着身子倒地。挣扎着爬起,能动的也只要前面,脊骨已经被树干压断。

常乐抹去大量眼泪后,终于能清晰视物,在周围找到了一个大西瓜大小的重石,应该有不下六七十斤,抱起后,来到天狗身前,重重的朝着天狗的头领砸了下去。

见被砸中的天狗躺在地上虚弱无力的喘息,常乐还不放心,搬起重石又砸了三下,最后两下天狗虚弱的连躲闪之力都没有了。

常乐这才去拔出了天狗后阴的石棍,天狗也只是抖索的抖动了两下,雄壮的肌肉再无力量可言,常乐又举起石棍,重重抡向天狗脆弱的下巴,天狗突然扬起头来要咬常乐,只可惜嘴上的赤炼火鞭他一直挣脱不开,头颅挣扎着扬起一半,又无力的歪倒在地上。

常乐先是被吓的一个激灵,连退了三步后,一屁股坐到了地上,看着天狗不过在虚张声势,再次发狠的爬起,一棍打在了天狗的下巴上,连续三棍下去,天狗的惨叫声也停了,双眼直愣愣的注视着前方,胸腹也没有了喘息的起扶,常乐手按在天狗的心脏部位,终于确定天狗真的死了过去。

安心后,常乐用短棍支撑着站起,慢慢走到了趴在地上的殷红面前,关心的询问道:“你怎么样,有没有事?”

殷红艰难的撑着地面想要坐起,却发现“火中取栗”结束后,身上酸软的一点力气都没有,只能皱眉的回道:“我受了内伤,腰腹中有参茸丸。”

常乐赶快冲过来,拦腰将殷红扶起,就要摸向殷红的腰腹之中。

“把这跟棍子扔的离我远点。”殷红满眼嫌弃的看着常乐拿石棍的手掌,就要伸进自己的衣内,只能不快的翻着白眼,恶狠狠的对少年道。

“哦!”常乐随口答应,已经将石棍远远扔向了天狗的方向,接着换了一直手继续伸向殷红的衣内。

“别乱摸!丹药在左边。”殷红几乎咬着牙提醒道。

可是这只手掌不止有意隔着内衫抚摸如天鹅绒般的肚皮,在得到提醒后,还有继续向上滑动的倾向。

“啊...”一声持续的惨叫声中,常乐终于老实的拿出了丹药,在倒出一粒给殷红吞服后,看着胳膊上已经出血的齿痕,同样恶狠狠的道:“我也要咬你一口。”

目光注视的却分明是那一抹丰润饱满的薄唇。

可惜殷红并没有再理他,而是盘坐运功疗伤起来。

常乐可不敢真让殷红行功出了差错,见没有便宜再占,又去到天狗的尸体旁边,将天狗从树干下拖出,并试了试将天狗抗起,发现天狗的体重不下两百斤,不由又开始浮想联翩起来。

——

被树下的豺狼围堵后,再次爬到巨树上的常玉兰足足等了快半个时辰,才见到西方有身影出现。隐约中看见一个步履蹒跚之人,扛着一头白色的巨狼尸体缓缓前行,巨浪尸体上还有一个红色的倩影,正悠闲的晃荡着两条腿儿,还时不时打着响鞭催促身下的苦力,走快点!别像没吃饭般偷懒!

看着同伴击杀天狗后回来,常玉兰异常的欣喜,却不能下树迎接,因为迟迟未等来天狗的下一步布置,豺狼们又对洞口展开了一次冲锋,但再次被剧烈燃烧了陶瓷火罐惊退后,双方谁也没有再主动出击,就这样僵持着。

豺狼们在等天狗的再次发号施令,猎人们在等天亮,常玉兰的下方就正有三头豺狼守着,下去只会羊入虎口。

常乐看着村落中随处可见的豺狼,四处窜动间还以为自己仍然处于优势,将心中的怨恨,化为一声虎啸龙吟的响亮呐喊,在夜空中久响不歇。

豺狼们看着一个浑身浴血的人类,扛着天狗的尸体,不可一世的在山坡上啸叫,也纷纷以自身的啸叫对抗,但分明能感受到这些豺狼叫声中隐藏的害怕,以及外显的凶性不足,久战不下,首领又伏诛,那还有再战之心。

果然心虚的豺狼们出现了接连逃跑的现象,一溜烟的功夫,剩下的三十多头豺狼已经全部消失,向着黑暗阴影中快速撤退,黑豹村的危机终于解除了。

殷红借势从天狗的尸体上跳了下来,款款然的向着村落中走去,仿佛赶走豺狼的常乐只不过是她的手下,正沐浴在人们崇拜的目光中凯旋归来。

可是常玉兰下树后,率先迎了上来,分明听到殷红正咬着后槽牙,笑里藏刀的小声嘟囔道:“再敢盯着我的屁股看,挖了你的眼睛!”

转向怀明,正满脸的猥琐之色,毫不掩饰的盯着殷红浑圆、挺翘的臀部看个不停,回想到两人追上了半个时辰才缓缓回来,常玉兰忍不住在心理腹诽的骂了一句:“狗男女!”

在常玉兰的错愕之中,殷红已经半搭上常玉兰的肩膀,满面春风的小声嘟囔道:“扶稳我!等下和阿公讨价还价,你们的实力不够看。”

看着豺狼们真的退去了,三位猎队长率领着大队猎人来到三人身前,由慷上前确认天狗真的死了后,慷举着流星具锤,兴高采烈的一声“喵呜...”的啸叫,带着猎人们也欢天喜地的庆祝起来,这场战斗村落积累下的肉食能吃两三年,可以让村民们诞下更多的孩子,壮大村落。

但慷也马上想到了,组长的信物还在天狗的腹中,可别被天狗的胃液消耗了,忙从常乐的肩膀上接过天狗的尸体,大跨步的向着山洞口的阿公跑去。

如释重负后的常乐,正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喘气,一路抗着三百斤是事物走了上十里。在满是凉风的夜里,常乐也是大汗淋漓。

没时间找地方坐下休息,常乐几乎抢夺般从玉兰手上拿过青虹,追着慷的身影向着山洞口而去。

山洞前,正有四个猎人分别分开天狗的四肢,慷就要用一把并不太锋利的巨斧劈开天狗的肚皮,抓紧取出胃袋中龙骨,常乐却高喊着:“等一下,别坏了好东西!”

慷虽然听不懂常乐说得什么,但阿公用眼神制止了他,刚刚慷试了试想用石刀直接捅破天狗的肚皮,却发现天狗的皮毛坚韧的很,石刀的尖端并捅不破,才会这样用巨斧劈,即便能劈开,肚子上的皮毛也稀巴烂了,可不是坏了好东西嘛!

常乐用锋利的青虹划破了后阴的皮毛后,居然熟练的一点点将天狗的皮毛从肉身上剥了下来,看着也像个熟练的猎人在分解猎物。这块天狗皮若拿去做内甲,品质绝对不会低于利器级别,这也是殷红口中阿公可能会和三人争夺的好东西,毕竟击杀天狗,双方都有功劳。

在常乐剥皮的过程中,慷已经划破了天狗的肚子,快速找到了胃袋,并翻找出其中的龙骨,万幸龙骨完好无损,被阿公洗干净胃液后,收回了怀中。接着阿公亲自过来翻找了天狗的心脏,在其中找到了一个小指头大小的暗金色蛊虫,可惜这只金蚕蛊的内脏已经震碎,流出了数滴黄绿色的体液,已经死去多时,不知在天狗的心脏中被何种神通直接震死了。

常乐一番回想,暗叹自己两人击杀天狗的好运气,金蝉蛊并没有让天狗形成致命性的伤势。

接着慷吩咐人直接架起了一口大锅生火,将掏出来的天狗心、肺、肝等内脏直接丢人沸腾的锅中,然后阿公去加入了几位草药,等内脏成熟后,慷居然率先给殷红和常乐分食起来,这是村落狩猎后,独特的分食战利品方式。

内脏不易储存,需要尽快食用,而功劳最大者,拥有首先享用的权力。

常乐已经将天狗的一整张皮毛完整的扒了下来,慷端着一块木板,上面就是煮熟后的整个天狗心脏,来到殷红身前,殷红看着血腥味十足的心脏并不敢兴趣,如拨浪鼓般摇头,慷只好再来到常乐身前。

常乐倒是有些意动,只是不免担心的向阿公问道:“你的金蝉蛊毒性不碍事吧!”

阿公明显有些痛心地道:“高温能分解大部分毒性,我又加入了解药,已经完全化解了里面的毒性,你们可以放心的吃,天狗的身体元气十足,吃下后能强化体魄。”

常乐拿起一小片在口中咀嚼起来,苗疆人的厨艺确实不敢恭维,肉片的血腥味一点也未被压制,反而被更加突显了出来,天狗肉的韧性也极强,连续咀嚼了十几下,常乐也没将天狗肉嚼烂,但抬头后明显一堆猎人等着看自己笑话,常乐还是闭眼强忍着将肉硬吞了下去。

常乐一脸难受的向阿公提议道:“既然你们喜欢吃这天狗肉,这样好了,肉归你们,皮毛归我们三个,天亮后,我们就离开了。”

“不行!”阿公异常强硬的回道:“为了对付天狗和豺狼,我用完了所有的蛊虫,而且养育了十年的金蚕虫也死了,这些皮毛要留下来给勇士们制作皮甲,你们体格小,可以留下三块腿部的皮毛给你们,其他全部归我们。”

阿公的分配其实还算公道,但常乐马上跳起来据理力争道:“天狗可是我们杀死的!”

阿公早有腹稿的回道:“没有我黑豹族人的牺牲,你们怎么可能杀得了天狗。”

“四块腿皮都给我们。”常乐和殷红对了一下眼神后,殷红终究心虚,没有敢叫板的勇气,两人在回来的路上商讨,至少要拿下一半的皮毛,但殷红已经首先退让,常乐只能讨价还价。

阿公却丝毫不让,毫不留商量口径的道:“你若能让我死去的族人复活,全给你又何妨!”

常乐只能最后挣扎着道:“给我两块后腿的,我的女人身材比较费料。”

阿公的目光好不避讳的瞟向了殷红的胸口,让殷红恨不得找块地缝钻进去,好在其他人听不懂常乐说了什么,不然殷红肯定要发飙。

这次阿公终于默默颔首同意。

常乐却得势不饶人的叫喊道:“我们还要吃天狗肉。”

阿公还是闭眼着颔首同意,心想量你们也可不了多少。

“我要自己做。”说着常乐已经到储物的山洞中去,直接拿出了村落储存的盐巴罐,一大捆大蒜和两根老姜,这是村落中仅能找到的两种辛香佐料。

常乐先准备了两口干净的大锅,一锅烧水,一口暂时空着,常乐先将慷手中的巨斧拿到磨刀石上磨锋利,完整的天狗肉除去内脏有一百多斤,这口大锅煮不下,常乐将含骨头最多的四条腿和胸肋骨肉全部分解下来,又用巨斧剁成一块块,然后下沸水煮到半熟。

接着在另一口锅中,烧化了天狗的尾巴油脂,并将清洗过的姜片和大蒜全部加入其中煸炒出香味,然后用树枝做成筷子,一块块将肉块投入其中煸炒,并不停加入煮肉块的原汤,一直大火持续翻炒了一个多时辰,一大锅原汤都逐步熬干了,才最后撒入适量盐巴,翻炒到肉块生出焦香味。

一大锅肉香味十足的天狗肉,在静谧的夜色中出炉了。

常乐尝试用树枝夹了一口肋骨肉到口中,肉质已经基本软烂,肉的韧性还是很大,但能勉强咬烂,口感也不错,总体来说利用制作高山羊的烹饪手法,处理天狗肉还算成功,单调的肉香味与蒜香的碰撞融合,相得益彰。

关键是天狗肉中蕴含的巨量元气,常乐的唾液已经在口中大量分泌。

常乐也学着之前慷分食给自己的模样,开始分食给黑豹村的猎人们,根据自己觉得在这次战斗中 功劳大者,依此而来。

在常乐看来相对简单的烹饪,却是苗疆人从未吃过的美味,看向三人的目光不由更热切了一些。

常乐也趁机给豹卡送肉的时候,用石棍换回了十 字弩,把玉兰和殷红看得莫名其妙,这根石棍异常坚硬,居然未被天狗垂死挣扎所折腾坏,比常乐用十 字弩顺手多,不知为什么他要和豹卡换回来。

可是她们没有留意到,本来脸色阴晴不定的阿公,在看到这场交换后,脸上终于流出了笑容,开始吃下常乐放在身前的天狗肉,而且居然美美的吃了好几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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